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为加强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社会监督,现将我公司2016年第二批拟录用高校毕业生人选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5月24日。
应聘者或其他人员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实名向我公司纪检部门举报或反映(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68号,邮编:830063,电子邮箱:419420638@qq.com,电话:0991-2926278)。举报及反映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2016年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录用名单.docx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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