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为加强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社会监督,现将我中心2023年第一批拟录用高校毕业生人选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30日。
应聘者或其他人员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实名向我中心纪检部门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横东街8号,邮 编 : 100052 , 电 子 邮 箱 : jia-li@sgcc.com.cn , 电 话 : 010- 6341667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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