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公司)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于2012年6月25日揭牌成立。国家电投集团由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重组组建,成立于2015年6月,是一个以电为核心、一体化发展的综合性能源集团公司,是中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三大核电开发建设运营商之一,连续七年荣登世界五百强企业榜单。四川公司作为国家电投集团在四川省的对口单位,代表国家电投集团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全面负责国家电投集团在川及其周边区域资产的投资、建设、发展和运营管理,承担实施国家电投集团西南区域发展战略和发展布局的重任。
四川公司按照"电为核心、水新并举、清洁发展"思路,围绕建设区域一流清洁能源企业的发展目标,致力于四川及周边区域水电、新能源等清洁能源开发,并将产业发展延伸至综合智慧能源等新业态,形成了以光伏产业为主导、甘孜州超高海拔多能互补藏区扶贫示范基地为引领,阿坝、凉山、黔北三个百万千瓦清洁能源基地为依托的"1+3"发展格局。目前,四川公司发展项目遍布川滇黔三省十余个市州,涵盖水电、光伏、风电及售电、综合智慧能源等产业,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滚动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2018年10月底,四川公司注册资本金19.87亿元,资产总额108.43亿元,投产及在建装机容量117.55万千瓦,是四川省最大的光伏扶贫发电企业。同时,四川公司发展和储备装机容量超过600万千瓦,正在开展甘孜州超高海拔多能互补藏区扶贫示范基地规划,探索国家高原深度贫困藏区扶贫发展新模式,推动国家电投集团在川光伏产业向规模化、基地化转型发展。
同时,四川公司加强管控治理体制机制建设,围绕企业"1+3"发展格局,推进甘孜、凉山、乐雅、黔北等区域集约管控模式建设。落实国家电投集团新能源规模化、专业化发展要求,正在规划和建设国家电投集团成都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中心将设置在四川省天府新区,对四川境内新能源项目生产运营实行集中控制的专业管理模式,并逐步实现水电、综合智慧能源等全产业集控管理。目前四川公司已基本构建符合企业发展要求的区域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管控治理体系。
为满足四川公司改革发展需要,特别为国家电投集团成都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甘孜州超高海拔多能互补藏区扶贫示范基地建设配置和储备人才,根据四川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专业管理人才需求,现将四川公司本部、成都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以及相关所属单位部分专业管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25个岗位,招聘计划具体如下: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回避制度和全过程监督原则。
三、人员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的人员。
四、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团队精神,较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无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心理素质,胜任岗位工作;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和实践经验;
(四)学历、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等详见各招聘岗位任职条件;
(五)年龄原则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六)工作年限、年龄计算日期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受司法机关或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单位党纪、行政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
3.在所在单位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称职"的。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至日期为2018年12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人员下载并填写《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3),原则上经现所在工作单位批准同意后,将《报名表》(电子版、本人签字和现工作单位批准盖章的扫描件)和相关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四川公司指定电子邮箱。
(三)有关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
(1)个人工作总结和应聘岗位工作设想(手写稿,要求内容具体且重点突出);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初始学历)、职称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获奖证书以及研究分析报告、专业论文或专著等;
3.应聘材料文件名请按照"应聘单位岗位名称-本人姓名"的方式命名,例如:四川公司本部档案管理专责-李××。
4.公司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考试事宜,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
六、相关事项
(一)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被聘用的员工,由聘用单位办理调动(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工资、保险及福利等待遇按照聘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执行1年试用期或考核期。试用期或考核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相应岗位,其试用期或考核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岗位要求的,结合其本人的具体情况安排适当工作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应聘材料须真实可靠,如有不实、造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在原单位的调动(离职)手续由本人负责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完调动(离职)手续的,不予以聘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 洁
电 话:028-65209052
传 真:028-65209001
邮 箱:linjie80710@sina.com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21层人力资源部
邮 编:61004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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