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真的降了吗?是的!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 其实,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降低10%,并非政府今年才提出的目标。早在2018年的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提出了,2018年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降低10%。只不过今年,政府要求,在去年降价10%的基础上再降10%,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整个2018年,安徽省分三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幅已超过10%,全面完成政府的目标任务。全省工商业(单一制)电价每度电累计降低7.66分,去年一整年,总共降低了企业用电成本53.55亿元。
按照用电类型不同,安徽省用电种类大致分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这三种电费的单价是不同的,其中农业生产用电最便宜,居民生活用电次之,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最高。
每家每户一般用于日常生活所需的电,不具有营利性质,就属于居民生活用电,其并不在政府提出的降电价范围里。
政府工作报告里两次提出的降电价10%,指的是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的电价。
根据皖发改价格【2019】311号文件,自2019年7月1日起,安徽省不同电压等级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将迎来新一轮降价,降价后一般工商业电价如下图所示——
既然政府说了降10%,
电力公司也真的降了10%,
为什么有的工商业客户还是没有
享受到“降价大礼包”的优惠呢?
答案来了!
“中间商”赚了差价!!!
要想说明白,
先要了解一个概念——转供电用户。
因历史原因、用户特性等多种因素,社会上还存在着并非电力公司直接供电的终端用户,而是由其他主体进行转供电。这类用户即所谓的“转供电用户”。
大多数商场、工业园区可能就是这样的转供电形式,电费统一由房东、物业或者园区收取,而不是直接交给电力公司。
换句话说~就是降价红包被转供电主体截住了,工商业终端用户并没有享受到。那咋才能不让“中间商”赚差价,让终端用户真正享受政策红利呢?
没有享受到一般工商业降价“红包”的用户,你们咋办?!
一旦发现转供电主体存在不执行最新电价或者不合理加价行为的,可拨打电话12358,进行举报投诉。
有新闻为证
速度看!过!来!
这是今年年初的一则报道
《商户为啥收不到降电价红包?原来被“截胡”了》
大多数商户因为不清楚降价政策,一直按商场物业管理方定的电价缴费,不仅长期多交电费,还普遍遭受物业方的重复收费。
其实,国家为了给企业减轻负担可谓想尽了办法。
为了降低电价,政府从降低电网输配电价水平,以及清理和规范电网环节收费等方面入手,推出多项举措。
发改委曾测算过,电费降价政策落实后,一年就将为一般工商业累计降低超过800亿元的用电成本。连续两年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为企业节省的用电成本更是超过千亿。
电网公司和发电集团等国有企业在背后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2018年降电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承担了其中80%左右的让利。 
伙伴们
你们get到了吗
相信看了以上内容
乌鸦是明白事理了
找“中间商”杜鹃理论去吧~
延伸阅读:
 
|